陜西地礦物資供銷有限公司
信息公開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陜西省國資委印發的《關于推進省屬企業信息公開的指導意見》(陜國資發〔2018〕264號)的要求,為全面貫徹落實《陜西地礦集團有限公司信息公開工作實施方案》(陜地發〔2019〕3號)有關部署,進一步規范陜西地礦物資供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信息公開行為,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集團公司信息公開工作的總體部署,規范公司信息公開工作,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提高公司工作透明度,保證廣大群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推進“法治地礦、陽光地礦”建設。
二、基本原則
(一)依法依規原則。嚴格遵循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依法依規確定信息公開的內容、方式、范圍和程序。
(二)真實準確原則。公開的信息應當內容真實、數據全面、準確及時,確保公開信息不存在虛假記載和誤導性陳述。
(三)積極穩妥原則。適度、主動公開應當公開的信息,不隱瞞、拖延或者不公開。
(四)責任追究原則。各職能部門、領導班子是本單位信息公開第一責任人。因工作失誤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的,嚴肅追究部門負責人及當事人責任。
三、組織機構
根據統籌推薦公司信息公開工作的需求,成立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何 強
副組長:張彥琴、陳志鋼
成員:徐寶、馬政、李娜、王樂冬、李鑫、姬瑞峰、唐蜜、周智慧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公司行政部。
(一)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企業信息公開政策法規及集團公司等上級有關部門的企業信息公開要求;
2、建立健全公司企業信息公開管理體系,制定相關規章制度;
3、部署公司信息公開工作,指導信息公開工作,并對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完成其他信息公開相關工作。
(二)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各成員部門職責
1.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管理公司信息公開工作,接受上級部門的業務指導,負責具體協調、處理公司信息公開工作,以及信息公開的匯總等工作。
2.各成員部門按照部門職責負責公司相關信息公開的收集整理、保密審查、風險評估、對外發布以及信息歸檔等工作。
四、信息公開內容
(一)基本信息類:企業簡介、企業領導人員信息、企業公開招聘信息;
(二)經營狀況類:企業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企業負責人年度薪酬情況、投資設立企業、企業產權交易和企業增資情況;
(三)機構職能類:企業組織架構、企業負責人任職情況;
(四)改革改制類:年度內發生重大決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項目投資等重大事項及其對企業的影響;
(五)社會責任類:人才隊伍建設情況、對外大額捐贈、贊助情況、其他依照法律法規要求公開的監督檢查問題整改情況;
(六)其他信息類:有關部門依法要求公開的監督檢查問題整改情況、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長期公開的信息;
(七)即時信息類:除定期公開信息外,公司臨時發生的、重大突發事件等需公開的信息。
企業信息公開內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以及集團公司、省國資委等上級單位政策文件,實施動態調整。
五、信息公開的載體和時限
(一)信息公開的載體:公司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公告欄等。
(二)信息公開的時限:公司主要財務指標狀況和經營成果、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等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6個月內公開,基本信息等在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六、信息公開的程序
(一)信息內容編制。公司各部門是確定信息內容是否公開的主體,按照信息公開內容和公開時限要求,結合公司實際,完成相關信息內容的擬定。
(二)信息內容審批。公司各部門編制完成相關信息內容后,由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審核,報領導小組審定,對擬公開信息可能造成的影響可能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應征得第三方同意。
(三)信息內容發布。領導小組審定通過后,由相關部門通過信息載體進行公開。
(四)信息內容歸檔。公司各部門將信息內容發布后,隨信息正式文本、信息公開相關資料交公司行政部分類進行整理歸檔。
七、監督與保障
(一)公司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性,將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工作計劃,落實責任,確保信息公開工作規范有序開展。
(二)公司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平臺的信息公開欄目建設,不斷提高門戶網站主動公開、企業年度報告以及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質量和水平。
(三)公司領導小組辦公室對信息公開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于出現不依法履行信息公開義務或未按規定公開企業信息的部門,責令其整改,及時發布。